关于开展地理信息产业运行监测的通知
2019/10/24 16:36:33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管理处委托,天津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协会协助开展我市地理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点地理信息企业联系制度

按照“企业自愿、上下联动”的原则,自然资源部决定建立重点地理信息企业联系制度(见部文件),组织遴选经济规模较大、经营发展较好、示范引领较强的地理信息企业作为重点联系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列为重点联系企业:

1.以地理信息服务及测绘地理信息软硬件产品开发、制造和销售为主营业务,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

2.不以测绘地理信息为主营业务,但以开发利用地理信息支撑其主营业务,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

二、具体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填报《重点联系的地理信息企业申报表》(见部文件附件3),并于10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原件,报送协会秘书处。

2.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纳入监测的企业1031日前首次上报9月份的监测数据。以后每月20日前上报上月监测数据(见部文件附件1,一月份数据不用上报)。

3.协会会员单位中已纳入原国家测绘局监测的企业,此次应重新申报。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彤  电话23746568   18920765587

 

关于开展地理信息产业运行监测的通知.pdf